5月20日,温州宏丰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37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告称,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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