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中国民航大学发布公告,近期,我校发现与我校无关的校外企业擅自使用“中航大”名称及注册商标,为维护我校合法权益,防止社会公众误认。

现声明如下:“中航大”名称权、商标专用权及相关无形资产所有权均归我校所有,受《国商标法》等法律保护。未经我校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以下行为:将“中航大”用于企业名称、字号、商号注册或使用;将“中航大”用于品牌、包装、广告、门店、网络账号等商业场景;假借“中航大”名义开展培训、合作、招商等活动,误导公众;其他擅自使用“中航大”标识的行为。

擅自使用“中航大”的行为构成侵权,我校将依法要求停止侵权、变更名称、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采取诉讼等维权措施。


*声明:本文所载内容源自于公开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