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娃哈哈集团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此次商标转让是基于历史沿革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的合规化经营。
声明中提到,“娃哈哈”系列商标共计387件,正由集团公司转让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该商标初始登记在集团公司名下,后以实物出资形式注入食品公司,并长期由其实际使用。由于历史纠纷原因,商标转让未完成备案,但并非因其他法律禁止事由。
目前,集团公司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此事,确保转让顺利完成。此举不会对集团公司的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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